我是中国山东李玉梅,为我的女儿请愿!我女儿史欣欣21岁时被他人杀害身亡。
2008年7月我女儿认识国磊并成为男女朋友,2009年8月27日国磊以为我女儿对别的男人有情,一走了之,8月28日早上04:20分钟我和女儿去找国磊,我在国磊家楼下等,让女儿叫国磊下楼,没想到几分钟后国磊和他表弟董晓龙合谋把我女儿从5楼扔下楼,我亲眼看见女儿被摔死,早上04:27分钟小区守门员报警,警察一开始不出警,后来出警的济南历下公安分局,看我意识不清吓傻了,伪造自杀现场,擅自尸检,没有通知我女儿爸爸强行火化尸体。
2009年11月13日济南历下警方审完一个巡回,韩德明处长第一时间亲口告诉我嫌犯国磊已经招供了。2010年1月13日,济南公安局信访办王警官亲自去历下分局看了案卷说无需人证,并打电话亲口告诉我:案件是他杀!但是,济南公安局长刘杰竟然将这个案件压下来不予立案审理。济南公安历下分局局长韩磊释放供认不讳的嫌犯国磊!而惨案现场目击证人被济南历下公安分局李所长恐吓不准她作证!
我有警方伪造自杀现场的《举证书》,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我遭到警察的软禁丶控制丶监视丶窃听丶上访阻截丶恐吓丶镇压和迫害!2010年3月济南历下警方动用9个警察,把我软禁起来,我失去人身自由14天。至今,济南历下公安分局只给我一张不敢盖公章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强逼我接受赔偿,不许我追究罪犯的责任。
李玉梅电话:(+86)132877693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