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国山东的李玉梅,为我女儿请愿!我女儿史欣欣在2009年8月,21岁时被他人杀害身亡,山东济南公安不予立案侦查审理杀害我女儿的凶手!
2008年7月我女儿认识国磊并成为男女朋友,2009年8月27日国磊以为我女儿跟别的男人有染一走了之,8月28日早上04:20点我和女儿去找国磊,我在国磊家楼下等,让女儿叫国磊下楼,没想到几分钟后国磊和他表弟董晓龙,合谋把我女儿从5楼扔下来,我亲眼看见女儿被摔死。04:27点小区守门员报警,警察一开始不出警。后来出警的济南历下公安分局,看我意识不清吓傻了,伪造自杀现场,擅自尸检,没有通知我女儿爸爸强行火化尸体。
2009年11月13日济南历下警方审完一个巡回,韩明德处长第一时间亲口告诉我嫌犯国磊已经招供了。2010年1月13日济南公安局信访办王警官,亲自去历下分局看了案卷说无需人证,并打电话亲口告诉我:案卷是他杀!但是,济南公安局长刘杰竟然将这个案件压下,不予立案审理。济南公安历下分局局长韩磊释放供认不讳的嫌犯国磊!而惨案现场目击证人被济南历下公安分局李所长恐吓不准她作证!
我有警方伪造自杀现场的《举证书》。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我上访遭到济南警察的软禁、控制、监视、窃听、上访阻截、恐吓、镇压和迫害!2010年3月济南历下警方动用9个警察,把我软禁起来,我失去人身自由14天。至今,济南历下公安分局只给了我一张不敢盖公章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强逼我接受赔偿,不许我追究杀害我女儿的杀人凶手的犯罪责任。
李玉梅电话:(+86)132877693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