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is historical material “frozen in time”. The website is no longer updated and links to external websites and some internal pages may not work.

呼吁深圳中级法院让我复印茉莉花案的证据

Created on May 31, 2013

本人苏江,2011年3月7日到2012年3月6日因茉莉花革命被深圳中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我一直想从深圳中院复印证据申诉。深圳中院的丘国栋说,我向他提交复印证据的申请,我就能够复印证据。
2013年3月8日12:06分,我向丘国栋提交了复印证据的申请,但一直没有回音。我多次打电话给丘国栋询问这件事,他都说其他领导正在审阅证据。谁在审阅,为什么要审阅已经判决的证据,需要多长时间,这种审阅行为是否是法定的程序,所有这些问题都没有答案。
我希望从我的辩护律师鹏正律师事务所的古毅先那里复印证据。古毅先说,这些证据是国家机密,不能复印。他需要请示法院的领导。根据中国的刑诉法,审、检、辩为独立的互相制约的三方,并没有谁领导谁的问题。
实际上,本案的证据存在的重大的问题,本案的警方和检方伪造、修改证据,初审审判长周永鹰和终审审判长郑小明枉法审判。因此,法院和律师才互相勾结,阻止本人申诉。
我被迫到白宫上访。
我呼吁你们支持我。

丘国栋电话:0766-22152626
古毅先电话:13713803176

Civil Rights & Equality
Return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