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祖父留下的一亩多地,借给村委会使用(是无偿的),我祖父走的早,那帮畜生把房子都拆掉了,然后说土地是国家的,没有房子你这不是宅基地了,应该归村里所有。
我父亲陷入了10年的官司,跑遍了临清、聊城法院,那帮人送礼勾结司法,强盗般的夺取我家土地,将我70岁的奶奶抬出了自己的土地。父亲从此一绝不振,临终前还念念不忘祖先土地,我为了还老人家一个遗愿,申请正义帮助。
这个国家法律不管不顾
1.土地是我家宅基地,我家付钱买的,即便没有房子,也不能归国家所有
2.即便你们耍赖,硬要说土地归国家,当初借给他们使用,他们应该维护土地上的财产(房子),而不是拆除。
3.这个事件应该说是非明显,却有人收礼,罔顾司法。
4.他们承认是借我家的土地,打官司后还给我家一部分钱当租金,既然这样怎么能归国家所有?公道何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