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为我弟弟请愿:抗议中国湖南益阳湘运集团领导巨额贪污国有资产丶欺压弱势劳动者!抗议湖南益阳黑心法官制造冤假错案!
我弟在益阳湘运工作21年了,2007年开始公司无理扣克我弟工资,2008年开始公司逼迫一千多员工签订空白劳动合同,我弟只得在2011年10月到益阳赫山区法院和益阳中级法院起诉公司。2012年2月诉讼期间公司捏造我弟旷工13天的罪名非法开除他。2013年6月我弟找公司领导协商,公司保安对我弟人身攻击,我弟被迫害成严重忧郁症。
益阳湘运领导有保护伞在益阳市无法无天,2005年公司改制,公司领导自卖自买丶贪污国有资产4.8亿做5千万贱卖给自己!侵吞劳动者血汗钱:益阳湘运企业注册资料:董事长郭跃明2006年入股184万,2010年入股金猛增到4000万!总经理文彩纯2006年入股184万,2010年入股金增到1744万!2008年一2011年我弟为公司创收762680元,2009年7月一2012年2月32个月我弟在法定假日丶非法定假日丶年休假加班311天,32个月我弟只领到15955元工资,平均一个月400元!
益阳中级法院法官徐光辉(2013益法民再字第8号)和夏蓉(2012益法民终字第327号)、赫山区法院司马慧(2011益赫民初字第1573号)制造冤假错案:法院只判决公司补偿我弟一万余元(32个月按一个月600元一800元补偿),法院没有依法判决公司补偿我弟应得工资丶加班费和赔偿金;没有依法判决公司应当跟我弟签订有效劳动合同;法院利用公证书的行为公证代替伪造的事实非法开除我弟;法院使用错误的法律和伪造的事实;法院违反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将待证事实(伪造旷工13天)和待决案件(非法开除)提前加以司法认定;法院对我弟的证据全部否认,被起诉公司做的假证伪证一概认可!
劳动者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求助无门,谁能还给劳动者做人的尊严和应有的生活?



